一、组织架构设计与职能划分
(明确“双村委协同治理+集团公司市场化运营”的核心架构,厘清权责边界)
1. 原有村委会(基层治理主体)
职能定位:承担法定基层治理职责,负责原村民公共服务(教育、医疗、社保衔接)、矛盾调解、户籍管理、集体资产(非经营性资产)维护,以及协助落实国家和地方政策;同时代表原村民参与文化城公共事务决策,维护原村民合法权益。
管理范围:覆盖原村民日常事务、村域公共秩序维护、传统习俗传承等,是连接政府与原村民的核心纽带。
决策机制:通过村民会议、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(村民代表中,原村民代表占比≥4/5,妇女代表≥1/3),重大事项(如集体资产处置、公共设施规划)需经2/3以上原村民同意。
2. 新增领导小组直属村委会(项目执行主体)
职能定位:作为文化城项目专项执行机构,负责对接领导小组战略部署,统筹生态保护、数智康养、文旅融合等产业规划落地;牵头资源整合(政策、资本、人才)、跨村域协同(如相邻村产业联动)、高端人才引进与服务;协调新村民与项目整体发展的适配性。
成员选拔:全国公开遴选,聚焦生态经济、智慧康养、文旅运营等领域专业人才(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行业经验),签订3年任期合同,实行“基础薪酬+绩效奖金(与项目进度、产业效益挂钩)+集团公司股权激励(占比5%-10%)”。
决策机制:日常事务由领导小组授权决策;涉及原村民利益、村域重大规划等事项,需与原有村委会召开联合议事会(双方主任共同主持,意见不一致时提交领导小组协调)。
3. 集团公司(市场化运营主体)
法律地位:注册为混合所有制企业(集体资产控股+社会资本参与),独立法人资格,负责文化城产业开发(生态农业、数智康养、文旅IP打造等)、招商引资、市场化运营及收益创造。
股权结构:
原村民:以土地经营权、闲置房屋使用权等资源评估作价入股,占股40%(静态管理,“生不增、死不减”,确保原村民基础权益稳定);
新村民:以资金、技术(如数字康养专利)、渠道资源(如文旅流量平台)等入股,占股50%(动态管理,按年度贡献度调整);
村集体:以公共设施(如文化礼堂、生态林地)入股,占股10%,收益专项用于公共服务升级。
治理结构:董事会(原有村委会主任、新增村委会主任、集团公司CEO各1名,另设2名独立董事);监事会(原村民代表2名、新村民代表2名、外部审计专家1名),监督经营合规性与利益分配公平性。
二、利益分配与动态平衡机制
(构建“基础保障+动态激励”的利益共同体,确保各方共赢)
1. 经济收益分配规则
基础分红:集团公司年度净利润的60%按股权比例分配(原村民40%、新村民50%、村集体10%),其中原村民分红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,新村民分红与年度贡献考核结果挂钩(考核合格方可全额领取)。
贡献激励:剩余40%净利润用于动态调节:
20%设立“发展贡献奖”,奖励对产业落地(如引进亿元级项目)、就业带动(如带动50人以上稳定就业)、生态保护(如创新污染治理技术)有突出贡献的个人/组织(原村民、新村民、村委成员均可参与评选);
20%作为集团公司发展基金,用于技术研发(如智慧康养平台建设)、产业升级(如生态农业数字化改造)。
集体收益用途:村集体10%股权对应的收益,50%用于公共设施维护(如医疗站设备更新、智慧停车场建设),50%设立“民生应急池”(用于原村民大病救助、突发灾害帮扶)。
2. 股权动态调整机制
调整维度:每年由监事会牵头,从“资源投入强度”(如资金到位率、技术转化效益)、“产业贡献值”(如项目税收贡献、就业带动数)、“社区参与度”(如参与公共事务、文化融合活动)三个维度,对新村民股权进行量化评估(满分100分,80分以上可增持,60分以下需减持)。
退出规则:新村民因个人原因退出时,股权可在内部转让(优先转让给其他新村民)或由集团公司按上年度审计净资产溢价10%回购(溢价部分用于补偿原村民集体);恶意损害项目利益者,股权强制回购(按净资产折价30%)。
三、原村民与新村民融合机制
(以“权利对等、资源互补、文化共融”为核心,消除身份隔阂)
1. 权利与参与权平衡
政治参与:新村民在本区域连续居住满1年、且通过村民代表大会(原村民代表过半数同意),可成为村民代表(新村民代表总数不超过1/3),参与公共事务决策;在生态保护、产业发展等专项议题中,新村民可单独提出议案,由联合议事会审议。
权益保障:原村民保留土地承包权、宅基地资格权等法定权利;新村民享受与原村民同等的公共服务(医疗、教育、文化设施),但需按年度缴纳“社区服务费”(标准由联合议事会核定,用于公共设施维护)。
2. 资源与产业协同
技能互补:集团公司设立“新老村民协作基金”,支持原村民参与康养护理、生态农业技术等培训(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),鼓励新村民分享数字技术、市场渠道等资源,形成“原村民负责实操、新村民负责赋能”的产业协作链(如生态民宿运营中,原村民提供房屋和服务,新村民对接线上预订平台)。
共建共享项目:每年选取2-3个公共项目(如生态研学基地、智慧养老服务站),由原村民出土地/劳动力、新村民出资金/技术联合建设,收益按6:4比例分配(原村民60%、新村民40%)。
3. 文化融合路径
社区文化共同体:设立“数智文化驿站”,线上搭建文化交流平台(展示原村民非遗技艺、新村民创意作品),线下每月举办“新老村民节”(如传统节庆体验、产业创新沙龙),促进文化互鉴。
家庭结对计划:组织原村民与新村民家庭“1+1”结对,通过共同参与生态保护、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,增强身份认同。
四、政策支持与实施保障
(以合规性为前提,强化制度支撑与监督力度)
1. 法律与政策适配
村委会设置合规:新增村委会作为项目专项执行机构,需向属地县级政府申请“基层治理创新试点”批复,明确其非行政属性(不替代原有村委会法定职责),经费由集团公司运营收益列支。
土地与资产合规:集体建设用地使用、资源入股等流程,严格遵循《土地管理法》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方案》等国家及地方规定,确保权属清晰、流转规范。
2. 人才与激励保障
薪酬体系:新增村委会成员年薪20-40万元(根据岗位重要性分级),集团公司高管实行“基本工资(40%)+绩效奖金(30%,与年度利润挂钩)+股权分红(30%)”;原村民参与产业劳动的,薪资不低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120%。
成长通道:建立“人才梯队计划”,表现优秀的原村民可推荐至集团公司管理岗,新村民可纳入地方“高端人才库”,享受落户、子女教育等配套政策。
3. 全流程监督机制
透明化监督:集团公司财务数据(营收、成本、分红明细)每月通过“数智村务平台”公示;年度审计由第三方机构(需经原村民代表大会认可)执行,结果向全体居民公开。
多元监督主体:成立“三方监督委员会”(原村民代表2名、新村民代表2名、上级政府派驻专员1名),对两村委决策、集团公司运营进行全程监督,发现违规可直接提交领导小组整改。
快速响应机制:设立“利益诉求直通车”(线上小程序+线下服务站),诉求受理后48小时内反馈处理方案,7个工作日内办结,结果纳入相关主体绩效考核。
五、实施步骤与风险防控
(分阶段推进,提前化解潜在矛盾)
1. 试点阶段(1-2年)
选取5-8个基础条件成熟的村(生态资源丰富、原村民参与意愿高),完成两村委组建、集团公司注册及股权首次量化;
引入首批新村民(占目标数的30%),优先落地生态农业示范区、智慧康养体验馆等标杆项目,形成可复制经验。
2. 推广阶段(3-5年)
逐步覆盖全部规划村域,新村民数量达原村民的2倍;
重点发展数智文旅、绿色金融等产业,实现年营收超50亿元,原村民人均年收入较试点前增长100%。
3. 风险防控体系
股权与控制权风险:新村民个人股权上限10%、整体股权上限55%,防止资本过度干预;原村民集体股权(含村集体10%)合计占比50%,确保重大决策主导权。
文化与利益冲突风险:每季度开展“社区共识营”,通过协商修订利益分配细则;建立“冲突调解委员会”(由两村委成员、法律专家组成),快速化解纠纷。
政策与市场风险:设立“政策研究室”,动态跟踪国家生态、土地等政策调整;集团公司预留10%运营资金作为“风险准备金”,应对市场波动。
六、结语
本方案通过“双村委分工协同+集团公司市场驱动”的创新模式,既保留基层治理的稳定性,又注入市场化发展的活力。通过利益共享、资源互补、文化共融,推动原村民与新村民从“物理聚集”走向“价值共生”,最终将文化城建成“生态筑基、数智赋能、产业富民、治理现代”的全国生态文明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标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