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机构定位
2863计划管理总部(下称“总部”)是2863数智生态养生文化城全国协同网络的日常执行中枢,承担“战略落地、数智运营、跨域协调、效能监督”四大核心职能,是连接2863计划领导小组、全国数智生态理事会、8大区域共生枢纽与2863个文化城的关键纽带,确保“顶层战略-中层协同-基层执行”的全链条贯通。
第二条 设立依据
依据《2863数智生态全国协同规则》《2863全国数智生态理事会章程》,总部由2863计划领导小组批准设立,接受理事会监督,其职能与运作机制符合国家关于区域协同、生态治理的相关法规,确保在法治框架内推动全国数智生态网络高效运转。
第二章 核心职能
第三条 战略落地与任务分解
承接2863计划领导小组的战略部署与理事会的决策决议,将《2863数智生态全国协同规则》转化为可执行的年度任务清单,明确区域枢纽、文化城、企业的责任边界与时间节点(如“2026年完成500个文化城数智底座改造”);
制定《全国数智生态协同年度白皮书》,细化生态保护(如碳汇增量目标)、数智建设(如区块链覆盖率)、产业协同(如跨区域订单占比)、民生服务(如居民生态收入增幅)等量化指标,并分解至8大区域枢纽;
建立“任务-资源-成效”匹配机制,根据文化城/区域的任务量调配全国生态基金、数智资源(如算力、技术),确保“任务有支撑、落地有保障”。
第四条 数智中枢运营与数据治理
运营“全国共生大脑”(数智总平台),实时汇聚2863个文化城的生态数据(碳汇量、水质、物种数量)、产业数据(产能、订单、技术共享次数)、民生数据(居民贡献度、满意度),形成“全国数智生态仪表盘”,为理事会决策提供数据支撑;
主导“万城链”主网运营,维护区块链节点(覆盖2863个文化城+8大区域枢纽+100家核心企业),确保生态资产交易、贡献度核算、契约执行等数据的可信存证与跨域流通,节点运维符合《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;
建立“数据治理委员会”,制定数据采集、清洗、共享的标准规范,平衡数据流通与安全(如个人信息去标识化、跨境数据经安全评估),每年发布《全国数智生态数据治理报告》。
第五条 跨域协同与资源调度
协调跨区域重大项目落地,如“南水北调生态补偿链”(上游保护与下游受益的通证结算)、“东数西算生态算力网”(东部算力支援西部生态监测),明确参与方的权责与收益分配(如算力调度收益的30%反哺东部提供方);
推动“全国数智生态资源银行”高效运转,实现生态资源(碳汇、有机农田)、数智资源(技术、算力)、实体资源(农资、康养设备)的跨域匹配,匹配响应时间≤4小时,资源调度成本降低≥20%;
建立“应急协同机制”,针对极端天气、供应链断裂等突发情况,启动跨区域资源调配(如从3个备用文化城调运农资至受灾区域),调度指令通过“全国共生大脑”自动推送,联动物流企业(如绿源生态供应链)实现48小时内送达。
第六条 监督评估与效能优化
对区域枢纽、文化城、企业的规则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评估,核心指标包括:生态达标率(如碳汇完成度)、数智协同率(如技术共享次数)、契约履约率(如企业30%利润反哺文化城的执行情况),评估结果每月公示;
建立“红黄牌预警机制”:对连续3个月未达标者亮“黄牌”(限制参与全国项目),连续6个月未达标者亮“红牌”(扣除对应贡献度,暂停生态基金申请资格),整改合格后可恢复权限;
每年组织“全国数智生态效能审计”,聘请第三方机构(如中国信通院、国际生态认证中心)评估协同网络的生态效益(碳减排量)、经济效益(产业增值)、社会效益(居民满意度),审计结果作为下年度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。
第三章 组织结构与人员构成
第七条 部门设置(6大核心部门,编制150人)
1. 战略规划部(20人):负责年度任务分解、白皮书编制、跨域项目设计,对接领导小组与理事会;
2. 数智运营部(30人):运营“全国共生大脑”与“万城链”,负责数据治理、算力调度、技术维护;
3. 区域协同部(30人,按8大区域设专员):对接区域枢纽,协调跨区域资源调配与应急响应;
4. 生态资产部(20人):管理“全国数智生态资源银行”,负责生态资产核算、交易监督;
5. 监督评估部(20人):开展动态评估、红黄牌管理、效能审计,对接第三方机构;
6. 综合保障部(30人):负责法务合规(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内外法规)、人力资源(招募跨领域人才)、国际对接(联系全球数智生态理事会)。
第八条 人员构成原则
多元化:政府背景人员占30%(熟悉政策落地)、企业/技术人才占40%(来自42家核心企业及数智领域,如紫云山生态农业、云栖数智生态)、科研/社会专家占30%(生态、法律、国际治理领域);
动态调整:每2年进行30%人员轮换,优先选拔贡献度高、协同经验丰富的文化城/企业骨干;
能力要求:需同时掌握生态治理知识、数智技术应用、跨域协同经验,通过“2863数智生态协理师”认证方可任职。
第四章 与关联机构的关系
第九条 与2863计划领导小组的关系
总部是领导小组的“战略执行单位”,定期(每季度)汇报工作,重大事项(如跨区域应急调度、全国生态基金重大投向)需提前请示;
领导小组对总部的年度效能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与总部预算、人员编制挂钩。
第十条 与全国数智生态理事会的关系
总部是理事会的“日常办事机构”,负责落实理事会决议,组织理事会会议(如年度全体会议、季度常务会议),提供决策所需的数据与方案;
理事会对总部的运营进行监督,可通过投票(≥2/3同意)调整总部职能或更换核心负责人。
第十一条 与区域共生枢纽、文化城的关系
总部对区域枢纽进行“业务指导”,审核区域协同计划,协调区域间争议,但不直接干预区域内部决策;
为文化城提供“数智赋能”(如技术培训、平台接入)、“资源对接”(如推荐全国订单)、“经验推广”(如优秀案例汇编),但尊重文化城的自主运营权。
第五章 运作机制与保障
第十二条 会议与决策机制
每周召开“部门协同会”,协调跨部门事务;每月召开“区域对接会”,与8大区域枢纽同步进展;每季度召开“全国运营会”,通报全国协同成效;
重大事项(如单笔超10亿元的基金调配、跨区域应急响应)实行“三级决策”:部门提议→总部负责人审核→理事会备案(紧急事项可事后补备案)。
第十三条 数智支撑保障
配备“总部数智工作台”,集成任务管理、数据监测、协同通讯功能,实现“一端响应、全网联动”;
建立“知识管理系统”,沉淀全国协同案例(如文化城的生态契约模式、区域的算力调度方案),供各节点学习借鉴,每年更新案例库≥100个。
第十四条 合规与审计
所有运营活动需符合中国《环境保护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及国际生态治理规则,法务合规部全程参与重大项目设计;
接受国家审计署、理事会监事会的双重审计,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,确保“决策合规、执行透明、结果可溯”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五条 章程修订
本章程修订需经2863计划领导小组批准,并报全国数智生态理事会备案后生效。
第十六条 生效日期
本章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核心价值:2863计划管理总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“行政指挥中心”,而是全国数智生态网络的“协同操作系统”——它通过数智技术打通信息壁垒,通过机制设计激活资源流动,通过动态评估确保效能,最终让2863个文化城、119246家企业的协同从“纸面上的规则”变为“行动上的共生”,为全球大规模生态网络的高效运营提供“中国执行方案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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