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 > 最新新闻

数智生态养生文化城(2863计划)入库企业公约

  • 2025-08-21 20:15:59 123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公约宗旨

为规范2863计划数智生态养生文化城项目储备库(下称“项目库”)企业管理,保障“生态保护+数智赋能+产业升级”核心目标落地,明确入库企业权利与责任,构建“合规有序、协同高效、风险共担”的合作生态,特制定本公约。

第二条 适用范围

本公约适用于经2863计划管理总部审核纳入项目库的所有企业(含生态农业、数智科技、康养服务、文旅运营等领域),涵盖入库审核、项目实施、运营监管、退出全流程。

第三条 核心原则

遵循“生态优先、合规经营、协同共享、持续发展”原则,入库企业需以服务国家“双碳”“乡村振兴”战略为导向,确保项目社会效益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。

第二章 入库标准与权利

第四条 入库基本条件

1. 资质要求: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成立满3年以上,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(近3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);

2. 专业能力:

生态类企业需具备碳汇项目开发资质或生态修复甲级资质;

数智类企业需拥有区块链、5G应用等核心技术专利(不少于3项);

康养/文旅类企业需有3个以上县域级及以上项目运营经验;

3. 资金实力: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30%,具备可持续的融资能力(如银行授信、ESG基金合作协议等);

4. 社会责任感:承诺优先吸纳本地就业,建立生态保护专项基金(不低于年度营收的2%)。

第五条 入库企业权利

1. 资源对接权:优先获取2863全国网络资源(如碳汇交易通道、文旅客源池、数智供应链平台);

2. 政策优先权:纳入“2863计划重大工程储备库”,享受税收减免、绿色债券发行贴息、新质生产力创新沙盒试点资格;

3. 数据共享权:接入“万城链”区块链节点与全国数字孪生平台,共享生态监测、市场需求等脱敏数据;

4. 争议救济权:对项目库管理决策有异议的,可向2863计划监督委员会申请复核。

第三章 核心义务

第六条 生态保护责任

1. 刚性底线遵守:严格执行“开发用地≤10万亩、生态用地占比≥60%”红线,项目环评未通过不得开工;

2. 碳汇目标达标:生态类企业需确保碳汇林年固碳量≥1.2/亩,每季度提交第三方机构监测报告;

3. 污染零排放:生产经营中实现污水、废气、固废100%达标处理,禁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、化肥。

第七条 数智合规义务

1. 技术标准统一:数智系统需兼容2863计划全国技术规范(如区块链节点吞吐量≥10TPS、数据接口符合《2863数智平台接入标准V1.0》);

2. 数据安全保障:建立“数据加密+权限分级+异地备份”机制,用户隐私数据(如居民健康信息、交易记录)泄露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;

3. 技术迭代承诺:每年研发投入不低于营收的5%,确保数智设备(如AI监测终端、智能合约系统)每2年完成一次升级。

第八条 资金与履约责任

1. 资金专款专用:项目资金需存入共管账户,按“生态基底→数智基建→产业项目”顺序拨付,不得挪用(监管银行每月核查);

2. 投资进度保障:自入库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,1年内启动实质性建设,逾期未开工且无正当理由的,取消入库资格;

3. 收益反哺承诺:项目盈利后,按不低于净利润30%用于社区民生(如村民碳积分分红、公共服务设施维护),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。

第九条 社会责任履行

1. 就业带动:本地员工占比不低于50%,其中村民岗位(如护林员、康养护理师)培训合格率需达100%

2. 文化传承:文旅/非遗类企业需投入营收的3%用于本地非遗技艺(如传统手工艺、民俗文化)的数字化保护与活化;

3. 应急响应:建立与社区联动的应急机制,在极端天气、公共卫生事件等场景下,免费开放场地、设备支持救援。

第四章 协同与监督机制

第十条 跨企业协同

1. 资源共享:生态企业开放碳汇监测数据,数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,康养企业共享服务标准,形成“生态-技术-服务”闭环;

2. 利益分配:跨领域合作项目(如“碳汇+康养”套餐)收益按投资比例分成,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自动结算,避免纠纷;

3. 联合攻关:针对山地生态修复、数智适老等共性难题,入库企业需组建联合实验室,每年至少输出1项行业标准。

第十一条 监督与考核

1. 动态评估:2863计划管理总部每季度开展“生态合规+技术达标+民生反馈”三维考核,结果分为A(优秀)、B(合格)、C(整改)、D(淘汰)四级;

2. 信息公开:考核结果、资金使用明细、碳汇数据等需在项目库官网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;

3. 红黄牌制度:连续2次考核为C级的企业,发出黄牌警告并限期3个月整改;整改后仍不达标或单次考核为D级的,直接清退。

第五章 退出机制

第十二条 主动退出

企业因自身原因需退出的,应提前3个月提交书面申请,完成以下事项后可退出:

1. 结清与项目相关的债务(含员工工资、供应商款项);

2. 移交项目资料(如设计图纸、数据备份、设备清单);

3. 支付履约保证金(按投资总额5%计)作为社区补偿。

第十三条 强制清退

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由2863计划管理总部强制清退,且3年内不得重新入库:

1. 违反生态保护红线(如擅自砍伐碳汇林、超标排放污染物);

2. 数据造假或泄露敏感信息,造成重大社会影响;

3. 挪用项目资金、恶意拖欠工程款或村民工资;

4. 拒不执行监督委员会整改要求或法律裁决。

第六章 争议解决

第十四条 内部协商

企业间或企业与社区的争议,优先通过2863计划协同委员会调解,达成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并录入区块链存证。

第十五条 第三方仲裁

调解无果的,提交2863计划生态产业仲裁中心”仲裁,仲裁规则按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》执行,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。

第七章 附则

第十六条 公约修订

本公约修订需经2/3以上入库企业同意,并报2863计划管理总部备案后生效。

第十七条 解释权

2863计划管理总部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参照《2863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
第十八条 生效日期

本公约自企业签署入库协议时自动生效,与入库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入库企业承诺:

已通读并同意本公约全部条款,将严格遵守2863计划战略目标,履行生态、技术、社会责任,共同推动数智生态养生文化城建设。

企业签章:____________________

日期:2025________

(注:本公约与《共建企业公约》《居民公约》形成协同,通过明确入库企业权责,筑牢2863计划项目实施的合规基础,保障“全国网络节点”高效运转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