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公约宗旨
为凝聚2863计划(数智生态养生文化城)所有参与者的共识与合力,践行“生态筑基、数智赋能、民生共生、全域协同”的国家战略使命,推动“2863个区域节点”形成全国性数智生态网络,实现“生态有保护、数智有温度、民生有品质、发展有韧性”的共同目标,特制定本公约,作为全体参与者的共同行为准则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公约适用于2863计划的所有参与者,包括但不限于:
政府机构(国家及地方主管部门、2863计划管理总部及各区域分部);
市场主体(入库企业、资金机构、技术机构、商品生产企业、服务主体等);
人才群体(生态专家、数智骨干、康养师、非遗传承人等入库人才);
项目单位(生态、数智、康养、民生等入库项目实施主体);
居民群体(本地村民、新居民、旅居人群等社区成员)。
覆盖计划全生命周期的规划、建设、运营、迭代各环节。
第三条 核心共识
全体参与者需共同坚守以下信念:
生态是根基:绿水青山既是生存依托,也是发展资本,保护优先于开发;
数智是工具:技术服务于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,拒绝“技术悬浮”;
民生是目的:所有发展成果需转化为村民、居民的获得感,实现“生态增值→民生增值”;
协同是路径:2863个节点互为支撑,形成“一地经验、全国复用”的网络合力。
第二章 共同义务
第四条 生态守护义务
1. 政府与市场主体:
严格守住“生态用地占比≥60%、开发强度≤15%”红线,政府负责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监督执行,企业/项目单位不得突破;
共同参与碳汇林、湿地等生态基底建设,政府提供政策保障,市场主体投入资金技术,确保全国碳汇总量年增≥5%。
2. 人才与项目单位:
生态人才需为项目提供科学方案(如碳汇林树种选择、湿地修复技术),项目单位严格落地,确保生态指标(如年固碳量、生物多样性)达标;
数智人才需开发生态监测工具(如区块链碳汇存证系统),项目单位实时上传数据,接受全国生态网络监督。
3. 居民群体:
参与生态志愿行动(如护林、垃圾分类),通过“碳积分”记录贡献,积分可兑换康养服务、商品折扣;
监督破坏生态行为(如乱砍滥伐、污染排放),通过社区APP一键举报,政府与企业需48小时响应。
第五条 数智协同义务
1. 技术与资金机构:
技术机构开发兼容“万城链”“数字孪生平台”的标准接口,资金机构优先支持数智基建(5G、区块链节点),确保全国数据互通;
共同建立“数智适老”标准,技术简化操作(语音控制、方言指引),资金提供普惠补贴(如村民设备采购半价)。
2. 项目与商品/服务主体:
项目全流程嵌入数智工具(如区块链溯源、AI调度),商品/服务附带“2863数智标签”,实现“生产-流通-消费”全链可查;
共享数智资源(如农业AI模型、康养数据中台),避免重复开发,降低协同成本。
3. 全体参与者:
政府与企业开放非敏感数据(如生态监测、民生需求),人才与居民学习基础数智技能(扫码溯源、健康数据查询);
共同维护数据安全,拒绝泄露个人健康、生态隐私信息,政府牵头建立“数据防火墙”。
第六条 民生共建义务
1. 政府与企业:
政府保障公共服务(智慧卫生院、数字学校)全覆盖,企业提供就业岗位(本地村民占比≥60%),确保村民年收入年增≥10%;
共同设立“民生共享基金”,企业按利润3%、政府按财政专项投入,用于老人食堂、儿童托管等社区服务。
2. 人才与服务主体:
康养人才、服务主体为居民提供普惠服务(基础体检免费、适老设备上门调试),非遗传承人培训村民技艺,增加收入渠道;
数智人才开展“技术扫盲”,确保80%老年人会用智慧设备(如健康监测、视频问诊)。
3. 居民与项目单位:
居民参与社区治理(通过“数字议事厅”表决公共事务),项目单位需采纳≥70%的合理建议;
新老居民互助融合(村民教农耕、新居民教数智),旅居人群尊重本地习俗,共同维护社区和谐。
第七条 协同联动义务
1. 跨区域协同:
政府牵头建立“区域结对”机制(如东部节点支援西部节点数智技术),企业/人才参与跨区域项目(如碳汇交易、非遗巡演);
居民可通过“2863旅居卡”享受全国节点的生态康养服务,实现“一地碳积分、全国通用”。
2. 跨领域协同:
生态项目与数智项目联动(如碳汇林+区块链存证),康养项目与商品库联动(如智慧康养中心对接适老设备供应);
政府协调资金、技术、人才向薄弱领域倾斜(如为偏远节点配套数智基建),市场主体响应需求。
第三章 共同权利
第八条 发展共享权
政府:获得生态治理成效(如区域环境改善、碳达峰进度提前),作为政绩考核正面指标;
市场主体:共享全国网络资源(碳汇交易市场、数智供应链),优质主体获得品牌溢价与政策红利(税收减免、融资优惠);
人才:在实践中提升能力,优秀者纳入国家人才库,享受职称晋升、项目优先选择权;
居民:获得生态福利(清洁空气、优美环境)、数智便利(智慧医疗、电商直供)、经济收益(碳分红、就业收入)。
第九条 参与决策权
政府通过“政策听证会”吸纳企业、居民意见;
市场主体、人才可参与2863计划标准制定(如生态指标、数智接口规范);
居民通过“共生治理委员会”参与社区规划、收益分配等重大决策,表决结果具有约束力。
第十条 监督与救济权
全体参与者可通过“2863监督平台”举报违约行为(如企业破坏生态、项目挪用资金),管理总部需7个工作日内核查反馈;
对争议事项(如生态补偿标准、数智服务质量),可申请2863计划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,结果全网公示。
第四章 监督与保障
第十一条 动态评估
2863计划管理总部每年度开展“生态-数智-民生”三维评估,核心指标:
生态健康度(全国碳汇增量、生物多样性提升率);
数智渗透率(技术工具村民使用率、数据互通率);
民生满意度(居民收入增幅、服务好评率)。
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,作为参与者奖惩依据。
第十二条 奖惩机制
对模范践行公约者(如生态保护成效突出的企业、民生服务优秀的人才、积极参与的居民),授予“2863先锋”称号,给予政策、资金、荣誉奖励;
对违反公约者(如破坏生态、技术造假、侵害民生),视情节采取警告、暂停资格、清退、纳入黑名单等措施,政府机构失职的追究行政责任。
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
参与者间的争议,优先通过2863计划管理总部调解;调解无果的,提交“2863计划全国仲裁委员会”仲裁,仲裁庭由政府代表、专家、居民代表组成,裁决结果全网执行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四条 公约修订
本公约修订需经2863计划管理总部提议,且获全体参与者代表(政府、市场、人才、居民各占25%)2/3以上同意,修订内容需聚焦“强化生态保护、提升民生实效”。
第十五条 生效与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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